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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动植物检疫领域改革,优化和规范海关动植物检疫业务,海关总署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13项动植物检疫领域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在本页面底部“我要建议”文本框内填写相关意见建议,然后提交。
二、电子邮件:pqdgacc@126.com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公开征求动植物检疫领域管理办法修订的建议”。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至2月17日。
附件:
1. 动植物检疫领域管理办法
2.《海关总署关于公开征求动植物检疫领域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起草说明
海关总署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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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