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示(第八十三批)
最新动态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示(第八十三批)
2024-11-142

 点击蓝字,了解更多~








各相关方: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等规定,经评审审核,协会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1、桑日葡萄
2、察隅猕猴桃
3、察隅茶叶(绿茶、红茶、白茶)
4、朗县辣椒
5、朗县苹果
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2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11月2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办公室(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4年11月12日






往期回顾











抖音号:CIQA

抖音APP搜索关注

中国检验检疫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