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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以下简称《关税法》)即将于2024年12月1日施行。《关税法》对于发展对外贸易、扩大制度型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落实税收法定改革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
《关税法》共七章72条,包括总则、税目和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特殊情形关税征收、征收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也是《关税法》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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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跨境电商的扣缴义务人,同时规定了扣缴义务人的责任。
相关法律条款:
《关税法》第三条第二款:“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企业和报关企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关税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关税的扣缴义务人。”
《关税法》第六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海关向纳税人追征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确定自报自缴模式,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如实申报缴税的义务予以明确。
相关法律条款:
《关税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如实向海关申报税额,并提供相关资料。”
将允许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期限内汇总征税写入法律。
相关法律条款:
《关税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完成申报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符合海关规定条件并提供担保的,可以于次月第五个工作日结束前汇总缴纳税款。”
计征汇率适用日期有变化。
相关法律条款:
《关税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进出口货物、进境物品的价格以及有关费用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按照纳税人完成申报之日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
计征税率适用日期未变,详见《关税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扩大复运进出境准予免税范围,增加“不可抗力”。
相关法律条款:
《关税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因品质、规格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一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因品质、规格原因或者不可抗力,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一年内原状复运出境的,不征收出口关税。”
同时,对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不可抗力一年内原状复运出境或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不可抗力一年内原状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也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关税。
新增海关税额确认及税额确认书,调整补税期限为“三年”。
相关法律条款:
《关税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海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应纳税额进行确认。
海关确认的应纳税额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的税额不一致的,海关应当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出具税额确认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额确认书载明的应纳税额,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税款或者办理退税手续。”
此外,《关税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走私行为,海关追征税款、滞纳金的,不受前条规定期限的限制,并有权核定应纳税额。
将纳税人发现多缴纳税款的退税办理时限延长为“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
相关法律条款:
《关税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向海关书面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退还手续。”
明确关税征收在债务清偿中的优先权。
相关法律条款:
《关税法》第五十八条:“海关征收的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之前的,税款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应当先缴纳税款。”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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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关税处
作者:郑家驹、杨鑫培
责任编辑:汤洁萍
| 来源:阿拉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