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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进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准入要求
2024-1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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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进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准入要求

根据日本植物防疫法,植物及植物产品进境日本时需附出口国政府机构颁发的植物检疫证书,以及接受进口检查,具体如下:


禁止入境日本的植物及植物产品:

来自发生地中海实蝇或桔小实蝇的国家或地区的几乎所有果实和果菜类(柑橘类、芒果等),

来自发生苹果蠹蛾的国家或地区的苹果和樱桃果实、带壳核桃等。


*此外,还禁止来自日本尚未发生但在世界上其他地区危害较大的病虫害发生国家或地区的植物及植物产品。

*除了果实、蔬菜、谷物之外,还包含切花、种子、树苗和以植物为原材料的部分加工品。



无需植检证书但需接受进口检查的植物及植物产品:

辣椒粉、花椒、干萝卜丝、紫萁、药用人参、莲子、大茴香(八角)、生咖啡豆、葵花籽(食用)等干燥或冷冻的植物产品,不用于栽培、饲料、肥料、农林业生产材料的植物。
*谷物类(大米、小米、玉米、荞麦、麦类等)、豆类(黄豆、红豆、花生等)、木材、可可豆、芝麻、酸豆干果、香菜、部分干花、中药、香辛料等虽然是干燥的植物,但也需要附植检证书。



无需附植物检疫证书及不必接受进口检查的植物及植物产品:

加工木制品,茶叶,浸泡于酒、酸、糖的植物产品等。



    

 检疫准入要求查询 

日本进口条件数据库
http://www.pps.go.jp/eximlist/Pages/exp/conditionE.xhtml

植物非法入境处罚措施:

自2019年4月22日起,日本开始严查严办植物非法入境。

如果在手提行李中,发现未进行进口申报的种苗类或水果等植物,将适用惩罚条例。

办理进口检査手续时,需要记录护照和登机牌信息, 因此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检査。

根据日本植物防疫法规定,未接受进口检査将植物携带入境时,将处以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款。





 |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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