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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O高级认证企业,请查收你的VIP特权!
2024-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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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AEO高级认证企业?

AEO

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的简称,翻译为“经认证的经营者”。


AEO是世界海关组织(WCO)基于《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化标准框架》提出的一项核心制度。建立起AEO制度的不同国家海关之间,对各自认证的AEO企业予以相互认可并给予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

高级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AEO企业,海关依据有关国际条约、协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并且给予互认企业相关便利措施。

获得AEO高级认证的企业,就相当于是海关的“VIP”,有了通行国际的“金字招牌”,可以在国内、国际享受优先办理、减少监管频次、优化服务等一系列优惠管理措施。

2

中国海关AEO制度实施以来现状如何?


中国海关自2008年实施AEO制度以来,将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与世界海关组织《标准框架》相关内容有机融合,不断优化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已全面构建起“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的信用管理体系,海关对AEO企业实施的便利措施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3

AEO高级认证企业的VIP特权都有哪些?

01

             《海关认证企业管理措施目录》            (署企发 〔2021〕16号)

(一)优先办理海关注册登记、备案等业务手续;

(二)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

(三)因不可抗力中断国际贸易恢复后优先通关;

(四)优先适用海关改革创新制度;

(五)优先对外推荐注册;

(六)优先提供统计数据服务;

(七)优先受理办理预裁定申请;

(八)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比例;

(九)降低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抽批比例;

(十)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抽查比例;

(十一)减少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

(十二)可以申请免除担保;

(十三)进出口货物实施“先放后检”;

(十四)进出口货物采用“非侵入”方式查验;

(十五)实施企业信用承诺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

(十六)压缩检验检疫事项审批时限;

(十七)缩短提出“预约通关”申请时间;

(十八)设立海关企业协调员;

(十九)提供专属信用培育;

(二十)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服务;

(二十一)协调解决跨关区通关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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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海关总署关于增加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的通知(署企发〔2022〕73号)

(一)优先实验室检测;

(二)优化风险管理措施;

(三)优化加工贸易监管;

(四)优化核查作业;

(五)优先安排口岸检查;

(六)优先开展属地查检。

03

综合保税区内高级认证企业分送集报免除担保

(海关总署公告〔2023〕148号)

综保区内高级认证企业(以下简称区内高级认证企业)开展分送集报业务时,可向所在综保区主管海关申请免除担保。

区内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免除担保,通过金关二期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子系统申报分送集报类型的业务申报表无需填报担保信息。

04

海关总署关于增加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促进

外贸质升量稳的通知(署稽发〔2024〕36号)

一、降低检验检疫监管频次

(一)降低出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抽批比例。对高级认证企业出口食品、化妆品,降低检验检疫抽批比例至实施常规管理措施企业的20%以下。

(二)降低出口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包装现场检验次数。对生产型高级认证企业出口危险化学品优先适用以“检验批”为单元的出口申报前监管模式,同一“检验批”的首个“申报批”实施现场检验,后续“申报批”可审核单证后直接放行;对高级认证企业生产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优化性能检验周期为1年。

(三)降低出口生物材料查验比例。对国外有注册登记要求的高级认证企业优先推荐注册,降低出口查验比例和抽检比例;对无采样送检要求的生物材料,允许各关以远程视频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模式,提升验放效率;对具备《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出口SPF(无特定病原体)级实验鼠实施“少查快放”,优先查验,优先出证。

(四)降低纳入远程属地查检改革企业的现场查检次数。优先将高级认证企业纳入远程属地查检改革试点范围。同时对纳入远程查检试点的高级认证企业,其现场随机查检次数保持最低频次。

(五)简化出口水产品企业备案注册流程,缩短备案注册时间。对已获得国外注册的出口水产品生产企业,申请向其他国家(地区)注册相同产品的,经评估申报进口国(地区)要求和产品风险程度不高于原注册国(地区)的,可免于实施现场评审工作,优先推荐注册。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的,优先办理备案。

(六)特定动植物产品实施目的地检疫和分类管理。试点对高级认证企业进口高新技术装备木质包装,依企业申请,可实施目的地检疫。探索实施进境粮食指定加工企业分类管理,高级认证企业优先适用相关分类管理措施。

二、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

(七)有条件地开展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免除税款担保试点。选择部分海关试点,对经认证为高级认证企业5年以上的生产型企业,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向海关申请免除“两步申报”模式下的税款担保。

1.未发生过未按规定缴款期限缴纳税款;

2.未被海关下调过信用等级;

3.未被暂停适用企业信用管理措施;

4.近5年未被海关行政处罚;

5.近5年纳税额均不少于1千万元(进出口税收);

6.近5年期末及本年度上月,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最新版《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所属行业(企业规模范围为全行业)优秀值;

7.近5年期末及本年度上月,企业现金流动负债比率高于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最新版《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所属行业(企业规模范围为全行业)优秀值。

(八)延长适用主动披露时限。将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涉税违规行为(含影响出口退税管理行为)的起算时间由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以内延长至1年以内。

(九)进一步降低查验率。对上1年内无查发的高级认证企业,进一步降低布控查验比例。

(十)扩大便利措施适用范围。对于报关单(备案清单)上境内收发货人为高级认证企业,且申报单位、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为非失信企业的,可适用报关单上最高信用等级企业的便利措施。试点对信用等级为高级认证企业的物流运输企业承运的非失信企业货物,经物流运输企业信用承诺,其承运货物可适用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

三、提升便利措施智能化水平

(十一)智能化落实便利措施。在相关作业系统中实现自动识别或标记高级认证企业信息,实施智能化优先排序,优先实施进出口报关单修撤、进出口货物口岸检查、属地查检、取样送检,加快作业实施时效。

(十二)扩大AEO数据自动交换范围。在现行与欧盟、香港海关实施AEO企业数据自动交换的基础上,增加AEO数据自动交换国家(地区)数量,提高数据交换效率和及时性。

(十三)优先纳入智慧海关相关应用场景改革。高级认证企业自愿开放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与海关对接的,优先适用“保税+ERP”“互联网+稽核查”模式。优先纳入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核查作业统筹叠加实施模式、“批次检验”改革。

四、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

(十四)扩大海关协调服务范围。为高级认证企业提供“一对一”协调服务。对高级认证企业出口动物源性食品等在国外(地区)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或高级认证企业反馈在互认国家(地区)便利措施落实存在问题的,海关积极沟通协调解决。对高级认证企业集团内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优先提供信用培育服务。

(十五)优先提供海关外网应用服务。为高级认证企业优先提供电子口岸重新制卡、信息变更、遗失补办等制卡服务,对高级认证企业客服工单优先处理并专人回访。

(十六)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支持将跨境电商高级认证企业纳入海关跨境电商关企协同共治范围,推动签署关企协作备忘录,实施“一企一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和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十七)推动便利措施扩容升级。鼓励向高级认证企业实施个性化便利措施,推动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实施更多联合激励措施,加强跟踪评估、经验分享、复制推广。加快与更多国家(地区)AEO互认合作,持续扩大高级认证企业进出口享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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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关于处理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7号)

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二、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 万元以下的。 

三、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的:(一)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二)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且可能多退税款占应退税款的30%以下,或者可能多退税款在人民币100 万元以下的。

4

想成为AEO高级认证企业怎么做?

01

提交申请

企业想要申请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根据经营范围,对照《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包括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和贸易安全4大类标准)和《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单项标准),企业开展自我评估符合标准后,可向所在地海关企管部门提交申请。

02

海关审核

所在地海关审核,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规范的,海关予以接受并制发《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回执》。

03

实施认证

直属海关审核并组织开展认证作业,前往企业进行实地认证。

04

作出决定

直属海关作出决定:经认证,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企业,海关制发高级认证企业证书;不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企业,海关制发未通过认证决定书。

5

中小微企业可否成为AEO高级认证企业?

广大中小微企业对增强我国经济韧性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帮扶中小微企业发展将为促进外贸质升量稳提供有力支撑。中国海关在AEO制度顶层设计、国际互认、便利化措施安排中充分考虑了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体现了AEO制度的普适性、包容性和科学性。首先,制度设计对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海关优化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定了包括“通用标准+单项标准”的AEO认证标准体系,专门设置了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和经营范围的单项标准,“个性化”的制度设计更加贴合企业实际,易于发挥中小微企业精细化管理优势,便于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找准“着力点”。其次,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精准信用培育。找准中小微企业关务部门薄弱、人力资源不足等痛点弱点,主动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强化贸易安全管控,大幅减少中小微企业的培育成本,助力企业成为AEO。

6

听说海关提供信用培育服务?

是的,海关针对有意向申请AEO高级认证的企业,提供前置认证辅导、实地模拟演练、设立“关务协助团队”等多种信用培育服务,助推企业“走出去”,增强国际竞争力。

下一步,福州海关将继续加强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AEO认证培育力度,聚焦AEO企业享惠,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持续强化监管优化服务,聚力延链补链强链。同时也欢迎更多诚信守法的企业加入中国AEO企业行列,尽享最便捷优惠的管理措施,共同营造诚信有序的进出口营商环境,全力以赴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


 | 来源:福州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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