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第三方评审机构的公示(第八批)
2024-09-184
各相关方: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审机构管理规范》的规定,经协会文审,以下机构符合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第三方评审机构的备案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3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9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办公室(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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