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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带您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及使用要求
《出口食品安全信息资讯》(2024年第6期)
随着现代人越来越注重健康,人们一度视食品添加剂为洪水猛兽,一时间市面上充斥着各种“零添加剂”的所谓“健康产品”。但是食品添加剂,想说爱你真的这么难吗?请跟随小编走进第6期的《出口食品安全信息资讯》,近距离了解你我身边的食品添加剂。
壹
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将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混为一谈。2006年的“苏丹红”红心鸭蛋事件以及2008年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使得人们对食品添加剂产生误解。其实“苏丹红”和“三聚氰胺”都是非法化学添加物,而非食品添加剂。
贰
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叁
他山之石
世界各国制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都是基于本国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实际需求,因此在使用范围和标准方面与我国存在较大差异。小编收集了2024年5-6月主要国家/地区发布的食品添加剂相关法规和标准修订信息,在第六部分对美国添加剂法规构架、监督管理、分类和使用以及标识等方面做了专门介绍。
肆
不合格通报和案例分析
2022至今我国出口食品因添加剂使用过量或不当被通报多达301批次,占到所有通报数的11.7%。
被通报的食品添加剂类别主要集中在着色剂、防腐剂和甜味剂,通报的问题类型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小编提醒出口食品生产厂家,使用添加剂除符合国内标准,还必须遵守目标市场国家或地区的法规标准。
2024年3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现行的2014版GB 2760自2025年2月8日起,将正式被2024版代替。新版GB 2760较旧版变动较多,小编结合近年来出口食品添加剂通报情况,梳理新旧标准中部分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变化,提醒出口企业关注。
伍
食品添加剂使用中的“带入原则”
“带入原则”是指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某种食品添加剂并非直接添加到最终产品中,而是通过含有该添加剂的原料或辅料带入到最终产品中。带入原则分为被动带入和主动带入两种情况:
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中都有所体现,通常国外官方会要求生产企业/进口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佐证材料,如不能及时提交,有可能被官方通报违规使用添加剂。
陆
有问必答
亚硫酸盐、多聚磷酸盐是水产品加工过程中经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甲壳类水产品加工时使用亚硫酸盐可起到防腐和护色作用,水产品中适量添加多聚磷酸盐可以提高水产品的持水性,保持其天然色泽和风味。但以上食品添加剂不适当使用可导致残留超标被通报,本期“有问必答”,针对出口水产品二氧化硫残留以及多聚磷酸盐的使用限量要求进行解答,另外小编收集了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食品添加剂查询网址,供大家查询参考。
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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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福州海关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