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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知多少丨关于进境农产品境外企业申报管理有关要求的公告
2025-1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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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境农产品境外企业申报管理有关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19号公告)于2025年12月15日起实施,提请广大进口企业关注。

政策原文导读:

为进一步强化进境农产品溯源管理,提高通关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进境农产品境外企业申报管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01

根据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海关总署对进境农产品的检疫风险开展分析,结合国际惯例确定需境外官方推荐注册登记的进境农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对外公布,查询地址为:http://dzs.customs.gov.cn/dzs/2747042/6787828/index.html。进口商应确保进口目录内的农产品来自海关公布的注册状态正常的境外企业。

02

经注册登记的境外企业可通过“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境外企业检疫注册登记名单”进行查询,查询地址为http://dzs.customs.gov.cn/dzs/2747042/6787828/index.html,或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我要查”栏目“动植检信息查询”功能查询,查询地址为:https://online.customs.gov.cn/ociswebserver/pages/dzjxxcx/index.html。

03

进口商申报目录内的农产品进口时,应在报关单或备案清单的“产品资质”项下“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栏(许可证类别代码302)规范填写境外企业的中方注册号(在华注册编号)。同一报关单涉及多个商品项的,应逐项填写对应企业的中方注册号(在华注册编号)。

04

《关于进境农产品境外企业申报管理有关要求的公告》将于2025年12月15日起实施,届时海关总署将同步上线境外企业自动校验功能。

以上为公告原文,下面小编给大家梳理一下需重点关注事项:

01

进口商进口的农产品应在境外官方推荐注册登记的进境农产品目录内,需通过网址:http://dzs.customs.gov.cn/dzs/2747042/6787828/index.html进行查询确认。

02

进口商应确保进口目录内的农产品来自海关公布的注册状态正常的境外企业,经注册登记的境外企业可通过“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境外企业检疫注册登记名单”(查询路径:http://dzs.customs.gov.cn/dzs/2747042/6787828/index.html或者https://online.customs.gov.cn/ociswebserver/pages/dzjxxcx/index.html)进行查询确认。

03

企业在进口申报时,需在“产品资质”项下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栏(许可证类别代码302),填写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中方注册号(在华注册编号)。

04

企业申报后,海关将对企业申报的相关信息与智慧动植检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境外企业检疫注册登记功能”中的企业注册信息进行自动校验,根据校验情况,报关单将自动审单通过、转人工处理或退单。

供稿单位:天津海关动植处、天津河西海关

编辑:吴喜林

校对:刘亚峰

审核:李富文、孙浩





 |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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