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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失联企业”出口检验检疫申请自动退单
2025-11-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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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失联企业”出口

检验检疫申请自动退单

政策解读||服企助企


政策速递


为进一步加强海关对“双失联企业”的监管,规范出境检验检疫秩序,促进外贸健康发展,海关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新增“双失联企业”出口检验检疫申请退单功能。



01

新规核心内容


01

什么是“双失联企业”?

指海关实地核查时,在备案地址无法找到企业,且通过预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的企业。此类企业将被依法移入“双失联企业”名录。

02

退单情形

当“双失联企业”作为申请单位、发货人或生产单位办理出境检验检疫申请、改单时,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将自动退单。

03

通知方式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向企业自动推送“双失联企业”相关信息,并提示企业与所在地海关联系。




02

重点提醒:企业必看!


01

备案信息及时更新

及时更新备案信息,确保海关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持与海关的沟通渠道畅通,避免因失联被列入名录。

02

已被列入“双失联”怎么办?

??收到“双失联企业”提示后,应立即与所在地海关联系。

??企业需向所在地海关提供正常经营或仍需办理出境检验检疫业务的书面证明。

??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移出“双失联”名录,恢复业务权限。





03

温馨提示

请各企业重视备案信息管理,定期自查备案信息是否准确,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因被列入“双失联企业”名录而影响正常进出口业务。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所在地海关联系,也可关注“中国海关信用管理”平台或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咨询。


新规上线,速速转发提醒同行,避免业务受阻!

合规经营,畅通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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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请注明来源“大连海关12360热线”

供稿单位 | 企业管理和稽查处  大连港湾海关

图文排版 | 孙勇  艾迪

编辑 | 于晓煦

注:本文所述政策内容仅供参考,如遇政策调整,请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文中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 来源:大连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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