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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3月21日起,海关总署决定扩大“一次审核、多次使用”(以下简称“一表多用”)业务模式适用范围。2025年6月18日,进口货物可享惠提醒功能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正式上线。
关关!关关!!这次的“一表多用”2.0升级版有什么新变化呢?可享惠提醒功能是什么呢?
别急,深圳海关优惠政策宣讲会为大家一一解答!
某航材企业:什么是“一表多用”?对我们企业有什么好处吗?
减免税“一次审核、多次使用”是海关为减免税申请人提供的便利化服务措施。该政策适用于需要快速办理通关手续的减免税货物,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使用。
“一次审核”指企业在完成备案后或备案同时,可对一段时间内计划进口的多项商品集中一次性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生成《集中办理确认表》;当相关货物需要实际进口时,即进入“多次使用”环节,企业可依据审核通过的《集中办理确认表》,直接勾选商品项提交申报报关单,系统将自动生成、关联、反填相关数据及单证。
某航材企业:“一表多用”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
该业务模式适用范围由现行新型显示器件、集成电路企业进口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扩展至覆盖集成电路企业进口自用设备、支持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重大技术装备进口、支持科技创新等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项下进口有关货物。
某集成电路企业:那对于我们这些以前就适用“一表多用”的企业来说,有什么新增功能吗?
当然有啦!
1. 集中办理确认表商品项数由300条增加至500条。
2. 征免税通知书编号生成后,单一窗口可实时显示集中办理确认表的剩余数量额度。
3. 新增用于已办理但未使用的未补齐征免税通知书撤销、查询功能。
4. 新增受托单位维护功能,受托单位最多支持新增10家。此功能用于减免税申请人具有多家受托单位情形,维护后支持多家受托单位调用同一份集中办理确认表办理征免税通知书。
某航材企业:太好啦,这“一表多用”太适合我们批次多、到货急的商品了,我们马上就去申请!
不仅“一表多用”模式升级了,6月18日起单一窗口正式上线了可享惠提醒功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单位在申报征税进口相关政策免税商品清单内的货物时,系统将自动进行提醒该货物可能符合减免税条件,享惠主体可按规定向主管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
某集成电路企业:海关的系统真是越来越智能啦,服务也越来越贴心,帮助我们解决了很多困难。我这就回去让小伙伴们都用起来!
注意事项
“一表多用”不适用于核销担保及两步申报场景。
勾选反填的商品,可能涉及加征关税的,退单提示“第*项商品可能涉及加征,请改为一单一表模式申报”。
勾选反填的商品,可能涉及贸易救济的,退单提示“第*项商品涉及贸易救济,请核实,或改为一单一表模式申报”。
在具体操作时若遇到问题,或者有何进一步建议,请联系福强海关减免税管理科。联系电话:84394110
供稿:关税处、福强海关
| 来源:深圳海关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