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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远程属地查检”模式:便利企业 降本增效
2025-0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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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远程属地查检”模式

便利企业 降本增效

    为落实智慧海关建设要求,提升属地查检工作效能,海关总署推动了海关远程属地查检试点改革。那什么是海关远程属地查检?请听中国海关信用管理小编来叙:

什么是海关远程属地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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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程属地查检是海关总署自2024年以来全面推广的属地查检改革试点新模式,也是智慧海关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在该模式下,海关和企业通过远程视频实时连线,对企业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在进口目的地或出口产地完成检验、检疫作业。通过视频查检“零距离、零等待、零延时”的远程执法方式,企业能够最快实现当日申请、当日查检、随报随检,压缩货物整体查检时间周期,提高海关监管服务效率,满足企业快速通关需求。


远程属地查检的实施范围是?

    目前试点产品实施范围为出口竹木草制品(输美国、澳大利亚木制品除外)、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整改、出境C级特殊物品(新冠疫苗除外)、进口汽车天窗及其他汽车零部件、出口生物材料、供港澳活猪检疫监装、进口化妆品等七大类属地查检作业,在全国试点开展。

     2025年7月,新增出口饲料级饲料添加剂、出口中药材、出口新鲜蔬菜、出口水产品、出口化妆品(含取样送检)、进口加工食品(无取样送检)等六类产品业务,在天津、大连、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济南、武汉、广州、黄埔、南宁、海口、昆明等18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

实施原则:作业内容不变、执法标准不降。

远程属地查验模式不适用哪些情形?

(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海关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不得以远程查检方式开展作业的;

(二)布控指令要求和内容无法通过远程查检作业有效完成的;

(三)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生产企业或实际使用人为失信企业的;

(四)远程查检作业可能对货物或货物存放场所带来安全风险,且无有效消除措施的;

(五)出口生产企业因货物质量安全原因在2年内被境外官方通报过的;

(六)企业进出口货物年度内在本辖区首次命中查检布控指令的;

(七)其他不适宜实施远程查检作业的情形。

改革成效显著




远程属地查检模式改革既便利了企业,提升了通关效率,大幅降低企业时间成本,也极大地提高了海关监管服务效率,缓解了出口企业分布点多、线长、面广带来的海关执法人力资源调配紧张的问题,是以海关之“智”服务强国之“强”的生动实践。







 | 来源:中国海关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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