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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示(第七十三批)
2024-06-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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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方: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协会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1、贵州(大民族牌、民族酱牌、求实牌、民族美牌、民族智牌、民族心牌、熊猫美牌)酱香型白酒
2、“天河”种猪
3、七里海河蟹
4、津沽宁河大米
5、“巴马丽琅”牌饮用天然矿泉水
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7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7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办公室(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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